我還有2篇露營遊記還沒寫,最近的露營頻率太高,高到我寫文的時間都來不及了。不過在寫遊記之前,我想先寫這一篇,我們為什麼要露營。
『愛露營的人根本就是瘋子!!!』我只能歸結出這個結論。
露營多辛苦,尤其我家住在公寓的4樓,並沒有那種按了就會來的電梯,一切靠人力搬運裝備,當你搬到妖壽重18公斤的炊事帳時,就會有一股腦『我是瘋子』的感想萌生,而且更誇張的是,通常身上掛的絕對不會只有一樣東西,當那18公斤的炊事帳背上身之後,空出來的雙手還得扛著其他東西,例如裝備箱、帳棚、保冷袋等等,也就是一個人身上扛的重量,可能差不多是一隻楊辰辰(25KG)。露營完全啟發了我們當苦力搬運工的潛力。我們每次露營搬裝備下樓平均要搬6趟,通常搬下樓大多都是楊老爺搬的,搬上樓則大多都是我搬的(一人一趟,公平咩~),夏天搬裝備,搬完楊老爺的一件衣服就濕了,然後再帶著有一點汗臭味的衣服,一路殺到營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