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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收到了一張掛號信,我不以為意,想說應該不是我的新年禮物吧!
昨天我媽幫我到郵局一拿,才知道是板橋分局寄來的裁決書。

這已經是半年前的罰單了,現在寄這鬼東西給我。
我很納悶,因為我確實有在期限內繳交,但是,
怎麼降子的感覺好像並沒有銷案,我只是覺得很奇怪,
我媽倒像急著跳腳,還一直唸著說要打電話過去罵人。

今天一早我跑到郵局,想說應該可以去補發劃撥的那張收據,
因為我在郵局的網站上看到可以申請,但是要手續費20元。
結果,郵局的小姐跟我說,「抱歉,必須要知道劃撥帳戶以及日期才可以申請補發」
阿勒,我怎麼會記得哪一天啊!我只記得一個大概的區間而已,
於是,郵局的好心伯伯,拿了一袋9/1~9/15的所有劃撥單給我,
說「你必須一個一個慢慢找」。

好,於是我就認命,從9/9開始找到9/12號,
翻著一天有幾千張的劃撥單,就是翻不到我的,
拜託…降子很像大海撈針耶!>"<
翻了一個小時,我放棄了,我覺得降子找下去只是浪費我的時間,
郵局小姐說,現在罰單都是即時銷案,並不是還要入哪一個帳戶,
所以除非我明確的知道時間,或是可以找到紅單,
否則郵局幫不了我。掯,超機車。

做罷,回公司撥電話到板橋分局罵人。
其實我是很溫柔的,我沒有罵人,只是理直氣壯的問著,
我到底應該找哪一個地方詢問,
警察杯杯給了我一個裁決所的電話(02-29695587),
他說紅單的事情都是這裡負責的。

裁決所的警察杯杯問我說,我是不是把罰款劃撥到台北市警察大隊去了!?
我哪知,我是去郵局劃撥的,郵局劃撥到哪去了,
我怎麼會知道呢…再加上那張劃撥收據早被我扔了,根本死無對證。
我跟他說我是在台北市繳交的,他說,
有可能我的款項劃撥到台北市去了,然後台北市還沒有把這個記錄給他們那邊,
所以他們才會寄那張裁決書。
好,於是我問他,我是否有需要直接打電話過去台北市交通大隊詢問,
他告訴我,如果我確定有劃撥,可以不用理會這張單子,近日台北市會將記錄送到台北縣板橋分局。

好,這是你們說的,到時後別再來跟我催錢了,我早就已經交了。

這個教訓告訴我,
一定要將劃撥收據留個一年以上,
不然就會像現在一樣死無對證,
有理說不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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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派翠西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