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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ten by Patricia

週六一早起個大早(也沒多早,八點左右起床吧!),開始準備著自己一天的行程。

與上週六相同的,我在我們的車上享受著今天造慣例的早餐,我開始受不了我媽每天在碎碎念,念說車子髒容易被歹徒盯上、沒有柺杖鎖容易被偷等等的話,然後她又再怪我什麼都不關心、什麼都不懂事,唉!停車場車子那麼多,任何人都可能被偷啊!我也只能盡自己有限的能力讓他稍微乾淨一點而已。於是,我拿起雞毛撢子簡單的清了一下灰塵,我認為我一定還會在這樣清個第二次、第三次,於是索性把雞毛撢子放在後車廂。

預計早上要回你家,陪你媽去買米。我後來還是決定,穿著晚上要去吃喜酒的衣服、裝扮賠你媽媽去市場買菜去。我穿著結婚那天的那雙高跟鞋,全身粉紅色的衣服、裙子,在家中上了基本底妝、頭髮用平版燙夾直後(無奈我沒拍照,請自行想像)就出門了。出門去坐公車的路上,我一直覺得右腳走起來很不舒服,右腳小指頭的地方會痛,原本以為應該是不習慣穿這雙鞋的原因,但沒想到,真是太恐怖了,我忍著痛從龍山寺站下車的時候,走了一段路,看了一下自己右腳小指頭,已經流血了。

應該是因為右腳小指頭指甲太長,而穿鞋因為擠壓的關係,無名指跟小指頭會打架,小指頭戰輸、無名指也中傷,但沒辦法,離你家還有一大段距離,我只好咬牙忍著一拐一拐的走,走個100公尺就停下來把腳離開鞋子休息一下,走路的速度緩慢得像老人,終於終於,要到家了。一回到家,我馬上問你爸,家裡有沒有指甲剪。我躲到房裡,趕緊將『布滿鮮血』的腳指頭處理一下,趕緊將罪魁禍首的指甲剪掉。乎!終於沒事了,好折磨人的一段路程啊!

我發現我實在不太會穿有跟的鞋子,我總是用力在腳尖,但理論上應該用力在腳跟吧!我後來走著,試著更抬頭挺胸,將全身力量放在腳跟,這樣走路的姿勢反而就不會痛了,不過這樣走好累喔,我不是名模,實在不會走台步。

到你家的時候約莫11點半,你媽說還不用去買米,中午小哥、小姊他們不會回家,改成晚上去國賓吃飯。耶?怎麼那麼巧,我晚上也要去國賓吃喜酒耶!小哥訂在12樓的川菜館、而我在2樓。你爸特別交代,記得大姊20號回美國的時候要撥個電話給她,我下星期會帶你宿舍電話給你爸,他們很關心你的呢!關心你在那邊的食衣住行、語言,就叫你自己跟爸媽說一聲,你又偏偏懶惰,這樣不行啦!記得,母親節之前要打個電話回家。

下午我做了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,但對你來說應該是非常無聊吧!我花了大概一個多小時,研究你房間裡面的漫畫跟一堆書,我就這樣一個人在那裡爬東爬西、爬上爬下,我將桌上一張沒用的信封撕開,在抽屜中翻出一隻筆,開始將你所有的漫畫『列清單』。累死我了,我列著清單、順便幫你把漫畫好好整理一下,雖然你之前就已經整理過,但仍有些漫畫會遺留在其他處。不過,我仍然只整理了你衣櫃外面的漫畫、衣櫃裡面的我實在無力再繼續下去,怎麼那麼多啊!?於是做罷。瞧瞧你的漫畫有多少吧!我真的超想來開出租店的。不然,有沒有哪些電腦書或小說不要的,我拿去拍賣。

我拿起一本看起來比較順眼的小說-『我遇到的五個孩子』,試著想要好好的讀一下書,這本與『貝洛克,等一下』是同一個作者,但真的不知道是我沒心讀書、還是你爸媽看電視的聲音太大聲、還是這本書的用字實在很讓人難以理解,我越看越想睡,我的腦袋一直移轉到外面的電視,那些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的辯論賽,沒心思去解讀這書中的文字。好吧好吧,只好睡覺了,不過仍然沒睡好,大概是因為太熱了吧!

下午四點,與媽媽一起去外面買米,我真的就穿著這樣、穿著有跟的鞋子去市場了。兩隻手拎了重重的米跟水果,市場的老闆娘仍然喜歡猜我是誰,大部分人都猜是女兒,但今天有一位老闆娘猜是奶奶,媽仍然強調著『這是我媳婦,20多歲而已。』

五點多,我們坐上計程車前往國賓,順道先去接小姊,再一同前往。我先跟家人前往12樓,一切就緒後才離席至2樓。

5點半陸續就有賓客入席了,今天這場婚宴共請了55桌,每桌約18000以上,雙方家人人脈之廣,請來很多有頭有臉的大人物,例如摩根富明林的總經理(新郎在那裡工作)、嬌生惠氏大藥廠的總經理(新娘在那裡工作)、郵政總局的某某高階主管等等。我僅負責影片播放,也和新郎先說好,幫忙撥完影片我就必須先離開了。和我一起順流程的總招,是新娘的高中同學,我們兩個已婚女子,一同聊著對於生小孩這件事情的看法。我告訴他,我在『計畫中』,她說這一陣子他很想要有小孩,但老公不想,每當他努力的設計她老公,臨門一腳的時候,她老公仍然會將一切『安全措施』準備就緒,著實令人掃興。她老公說她就像是一個孩子,連自己都照顧不好了,但怎麼能夠在照顧另外一個人呢?我們兩個人的一致口徑都是『每一個當媽的,都是開始當媽之後,才開始學會當媽的!』的確,我也不知道到底該怎麼當媽,但至少,我不害怕當媽這件事情,而且還蠻樂於接受的。

我一直待到新人進場後便離席,但爸媽他們都已經吃完囉,打算前往老爺喝茶去。小姊還特別到2樓找我,我們就一起前往老爺了。但偏偏這時候是晚餐時間,原本的咖啡廳已經變成buffet,沒有其他地方可以喝茶,所幸只好回萬華家囉!

我們就這樣一群人在家中客廳,聽媽媽說著故事。媽媽的記性之好,令人佩服,雖然總是會將同樣說過的話不厭其煩的說很多遍,但是,我才20多歲,卻無法像你媽一樣精確的記住每一件發生的事情。媽媽她說當初大哥與大嫂的認識經過、某年某月某天做過了哪些事情,大哥帶過幾個女朋友回家,每一個女朋友叫什麼名字,後來的離婚、再婚,等等的細節記得一清二楚,當初小姊買房子的過程,你當初還小、睡在爸媽房間地板的時候,家裡面任何一件小事情,媽媽的腦袋一清二處,一點都不迷糊。要是我,昨天發生的事情就已經說不清楚了,何況是20年前的事情呢?我老的時候,我想你不太能夠依靠我爛的要命的記憶力,但我也沒辦法依靠你比我還慘的記憶力,那只好靠這些一點一滴努力寫出來的文字,來回想一些事情了。

由於小哥週日一早六點多飛機,大家就沒久留了。媽擔心我一個人,原本想留我在家裡休息,不過有小哥幫我叫車,讓媽放心一點。回到家後,也撥了電話回家讓爸媽知道,我已經到家了。

喔!真是充實的一天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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