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是怎樣,一天到晚睡過頭。既上週五睡過頭,今天再次睡過頭了!
由於今日部門要舉辦研討會,大家都必須到現場支援,在穿著打扮上必須稍微講究一點,所以昨日我心想早點起床化妝,但是,我的生理時鐘早已自動判斷7點30分以前的鬧鐘會自動忽略,即使有起床按掉,但也會完全無意識。因此,我根本不記得我有按掉鬧鐘,起床的時候已經快8點30分。我胡亂地整理了頭髮,穿好了衣服,抓了一把化妝品塞到化妝包中,又匆忙的出門去了。捷運上的我也不得閒,由於已經睡飽了,所以一點睡意也沒有,忙著開始化妝,弄東弄西、搞東搞西,我開始佩服自己的化妝功力,在如此慌亂的轉車過程(府中站->西門站->中正紀念堂->大坪林站),仍舊能將妝畫的完美無瑕,至少沒有把眼線畫到鼻子上這樣的糗狀,我真是太了不起了,果然這樣常常睡過頭才能有這番功力。
多虧洪大婉來大坪林站載我一程,又讓我節省了10分鐘的時間,感恩感恩!
我一貫的正式打扮幾乎都是『襯衫+西裝褲+有跟的鞋子』,但是,我的腳實在不容許我穿有跟的鞋子久站,不知道是我的腳命太好、還是命太苦,他比較喜歡穿球鞋,或者休閒鞋,就是討厭高跟鞋、任何有跟的鞋子。可是,一個女人怎麼可以沒有高跟鞋!?我為了堅持我仍然是一個女人,所以今天跟我的鞋子奮戰了一天。我個子高、腳又大、又寬,鞋子難買到一個極致,我今天穿的鞋子根的部位已經被我磨到整個斜掉,可以明顯的感受到我站著的時候身體是歪斜的,自然走路的施力點錯誤,弄的我腳快痛到一個不行。於是,今天下班時我狠下心把這雙鞋子給扔了,我到板橋黃石市場裡面的鞋店,挑了一雙390的鞋子,雖然鞋子沒多好,但我能夠塞的進去已經阿彌陀佛了。
我的腳,早已經被高跟鞋磨出繭來了,這是告訴我,以後還是認份的穿球鞋好了。
今日的研討會進行得還算順利,至少來了預期的2/3以上的人,大家對於整體表現也都頗滿意,但是麻煩的還沒結束,後續還要在寫新聞稿做媒體露出,祈禱接下來的順順利利才行,雖然我到現在還不知道新聞稿該怎麼動筆。
辦實體活動是一件傷精神、耗體力的事情,辦完今天的活動,大家都累攤了,回到辦公室完全無心工作,只想趕快下班回家睡覺。突然讓我想到我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,也是經常這樣子南北奔波的辦說明會,當時我與同事兩個人一起搞定全省的說明會,專門跑校園為主,當時老闆更摳,連下高雄都要我們一天來回,不給我們坐飛機、更別說在當地過夜,總之就是把我們兩個人當超人就對了,那一段辛酸的過程,細節有點模糊了,但永遠忘不了那好幾個月的奔波來回,也永遠忘不了我在台上報告時發生的一些糗事。其實,辦實體活動還是蠻有成就感的,只是細節很瑣碎而已。
該早點睡,以免明天又睡過頭。
當媽隨時提醒著自己..
他們是經由你來到這個世界,但不是出自於你
雖然他們和你在一起,但他們並不屬於你
你可以給他們你的愛,但不是你的思想,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思想。
她們的身體居住在你的屋子裡,但是他們的靈魂卻不是...
form紀柏倫(Kahlil Gilbran)
- Jul 04 Tue 2006 23:10
[交換日記] Patricia/950704/不能穿高跟鞋的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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