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們的聲明當中,提出了一個論點:
Yahoo奇摩於網路廣告市場已近乎獨佔地位,如再允許其與無名小站結合,將對網路廣告市場產生限制競爭之重大不利益Yahoo在網路廣告產業上的強勢,對於我們這種小網站是『相當有感覺』的。在代理商的經驗,沒有一個廣告案不走Yahoo的cue,不論如何推薦其他網 站,在客戶的眼中,Yahoo是台灣網民必上的網站,因為他們自己是Yahoo使用者。在媒體的經驗,我們永遠只能分配到預算中那小小的零頭,在客戶已 經排了各大網站的cue後,才賞我們一點甜頭吃吃。這難道真的是小網站的宿命?(比較起Y我們小太多了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