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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小光同學:

今天從MSN上,高中同學小阿姨告訴我,你已經在這個週一離開世界,和上帝喝咖啡去了。我感到慚愧,我居然是在你的最後一刻,才知道你的病情,才知道你是肝癌末期,連醫生都說你只剩下一個月,但聽說你很勇敢的撐了半年。

高中的時候,記得你是一個很認真的同學,我們雖然談不上要好,但至少也是可以打打鬧鬧的朋友。畢業之後,你就讀警校,我們也就各奔東西,同學會似乎沒辦過幾次,而我這個在外地讀書的人自然和高中同學們幾乎失去聯繫,除了特定一兩個朋友之外。直到三年多前我快要結婚時,我們重新取得了聯繫。

當時我準備在縣政府舉辦婚禮,擔任交警的你,還開玩笑地說要請警車幫我開道,婚禮當天,你忙完了勤務後還趕來了現場,我有看到你,雖然沒辦法跟你多說話,但是對於你的熱情參與,我一直感恩在心。

上回我遇到詐騙問題時,第一個想到的也是你。因為你是警察,而且是讀法律系的警察,法律問題應該難不倒你。你聽完我的陳述,也只是笑笑我傻,怎麼會這麼容易被騙,你告訴我要我不要擔心,這是假的,絕對不是真的。

你的部落格中停留在2008年5月,當時應該已經有病在身了,你還是很堅強的吧!

籃球是你熱愛的運動,多麼希望你在天堂,能夠更盡情快樂的投籃,要快樂,健康的活在27歲。

9月7日的告別式,我會去送你一程,希望你一路好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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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派翠西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